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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不韦与李斯:道德之外的评价

发布日期:2007-05-15  作者:济南时报 张雪丽 点击量:

吕不韦和李斯都是秦朝政坛上的风云人物,后世对他们的评价多有争议。

历史以往对于吕不韦的论断,多有失允之处。原因我想不外乎有三:

其一,古人以士为贵,以农为本,以商为末,而吕不韦恰恰出身于商人,走了一条颇具戏剧性的从政之路,凭着“奇货可居”的经营理念一跃登上古代士子心目中最高的人生巅峰。吕不韦这条为官之路,势必遭到后世文人的抛弃。

其二,与秦始皇的长期矛盾,吕不韦落得个饮鸩身亡的悲剧下场。在他死后,秦王嬴政虽然坚持了吕不韦所提倡的统一道路,对吕不韦的政纲也有不少保留,但吕不韦在朝野内外的影响,还是在很短的时间内被秦始皇尽可能地消弭掉了。实际上,《吕氏春秋》不仅是吕不韦为了个人施政而树立的舆论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杂糅百家学说,顺应了大一统的历史发展趋势,为即将到来的秦帝国的建立与发展,做出了新的理论探索。其中的思想精华,现在看来仍具有深厚的借鉴意义。

其三,秦朝二世而亡,吕不韦对于秦国历史的贡献,失去了持续发力、供本朝后继者发扬评说的土壤。吕不韦从政期间,鼓励水利,发展经济,使秦国的国力大增;引贤纳士,为秦国招揽人才;同时继续对东方各国用武,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他却因为与昔日爱妾、嬴政之母赵姬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暧昧关系,以及与嬴政之间扑朔迷离的父子关系,被某些别有用心的政客和道学家恶意渲染,成为千秋之下的笑柄。

再看李斯,后世对他的批判,主要在于李斯人品的低下。然而,片面地去评价一个历史人物是不科学的,立体化、多层次、全方位地对待历史人物,应该成为我们把握历史的准则。首先,从心理史学来讲,李斯天生自私自利,他的所作所为是出于个人目的,缺乏社会责任感、道义感和使命感。所谓个性决定命运,当这种个性融入时代趋势中的时候,自然于己于国均有利益。但如果这种个性及行为违背了历史规律,事有不成,人也就身败名裂了。其次,要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历史,不仅要从纵的历史去看,更应该从一个人所处的时代去争论他的所作所为。战国时代特有的为求功利不择手段的进取风气,成就了李斯托身秦国这个“大粮仓”的勇气,却也成为他做出更明智、更伟大的决策之瓶颈。李斯辅佐秦王嬴政执掌大权;上《谏逐客书》,挽救人才;开拓疆土,完成统一;批驳分封,提倡郡县,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此千古之举,成就万世不灭之功。然因一己之私,提议焚书坑儒;害死韩非;与赵高一起发动了“沙丘”政变,矫改始皇遗诏,扶持胡亥,又成为秦朝早早灭亡的罪人,颇有些“成亦李斯,败亦李斯”的味道。

吕不韦与李斯,大秦王朝最亮的政坛双星,他们的人生历程和功过是非,并不是简单用几个短语或几个句子就可以定论的。任何一个人或一本书的结论都只是为人们提供判断的平台。因此当我们读到《百家讲坛》的主讲人之一孙立群先生这本《解读大秦政坛双星——吕不韦与李斯》的时候,仍要禀承用历史的眼光看待历史人物的宗旨,细细思量其中的人文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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