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政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储备国家外交外事人才,服务国家发展与对外战略为使命,致力于通过“专业+外语”的教学 模式,面向国家外交外事、新闻宣传、涉外经贸文化、国际问题研究及相关教育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政 治素质,掌握扎实的国际政治理论和国际关系专门知识,精通外语,具备较强政策分析和实务操作能力, 富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国际化、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同时培养了解中国国情,掌握扎实的中国外交 及国际关系专业知识,汉语流利,知华友华,能适应有关国家外交外事、新闻媒体、经贸文化、国际问题 研究等机构工作需要的留学生。
二、培养规格
1.中国学生应切实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中外学生应掌握国际关系基本理论,熟悉国际政治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内在动力和基本规律,了解
国际社会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了解中国国情,熟悉中国与国际社会互动关系的历史事实,对中国
的发展战略、国际理念及对外政策主张与外教时间有深刻理解和把握;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的研
究方法,形成系统、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人文科学的基本素养,掌握计算机和网络应用技术。
2.中外学生均应具备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
性思维;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以便进一步获取专业知识,把握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具有较强的社会适
应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较高的语言水平,能用母语进行流畅的口头表达和书面写作,熟练掌握一门
外语,具备较强的读、写、听、说、译等综合技能,能用外语顺利获取专业文献信息并进行顺畅交流。
3.中国学生应具备优良的政治素养,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中外学生均应具备良好人格品质和正确的是非观,具有强烈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
素养,具备强烈的诚信意识、开拓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一)准予毕业课程学分:151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36学分,通识课12学分,英语必修课32学分,
专业必修课45学分,专业选修课26学分。
(二)课程总学时:2657学时。
(三)教学总周数:127周。
(四)毕业论文:7周,4学分。
(五)毕业论文时间安排: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五月底。
四、专业必修课程:
政治学概论(Introduction to Political Science)、国际政治学概论(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Politics)、
国际关系理论(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外交学概论(Introduction to Diplomacy)、近现代中
国对外关系(Foreign Relations of Modern China)、近现代国际关系史(History of Moder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当代中国对外关系(Foreign Relations of Contemporary China)、当代国际关系(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Relations)、国际关系研究方法(Methods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国际法与国际法治
(International Law and Legal Studies)、国际安全(International Security)、和平与冲突研究(Peace and
Conflict Studies)、中国政治概论(Introduction to Chinese Politics)、世界经济概论(Introduction to World
Economy)、联合国与国际组织(The United Nations &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国际政治专业英语
(English for International Politics)、地缘政治与经济(Geopolitics and Geo-economics)
五、主要实践环节及时间安排:
军事训练2学分,学校统一安排;
专业实践2学分,第一学期至第七学期完成;
社会实践2学分,第三学期至第七学期完成;
毕业论文4学分,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四月底完成。
说明:
专业实践:学生可通过参加角色扮演、谈判模拟、模联等活动,或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训练项
目和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和创业竞赛等活动,或以助教、助研方式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或公开发
表学术论文,或参加学术讲座累计不少于10次等途径,获得学分。
社会实践:学生可通过参与学校、学部、学院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或志愿活动,或参加城市、农村考
察与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或到相关单位实习并提供相关证明等方式,获得学分。
六、毕业要求: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
(一)遵守学校纪律,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合格;
(二)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获得符合毕业要求的课程总学分;
(三)完成毕业论文,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所在院部教学委员会及学位委员会审核鉴定后,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