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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教学实施规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0-17 [来源]: [浏览次数]:

依据校教字[2005]第48号《课程教学实施规范》制定本规章。

一、课程教学实施要有明确具体的计划,课程教学实施计划由任课教师完成,课程负责人审定;平行班的课程教学实施计划由教学小组集体商定,报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备案。

二、备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首要前提,教师要认真对待,做到每课有教案;提倡并鼓励有条件的教学小组进行集体备课;课程负责人要不定期地对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上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中心环节,教师要遵循课堂教学的组织规律,善于把握教学重点与难点,注意教学方法与教学技巧的运用。

三、作业是巩固教学效果的必要环节,教师要给学生布置适量的作业,并进行认真批改,对作业中出现的带共性的问题要进行讲评。

四、教学辅助活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教学的实际要求,组织各种讲座、比赛、表演、参观等实践活动,提倡教师对学生进行义务辅导。

五、测试是检验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思想政治公共课学期末主要考核方式为开卷考试,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命题审批手续等方面的要求,认真对待考试,积极建立题库;期末考试要坚持实行A、B卷,并写出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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