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档留校是指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选择将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户档留校?
根据北京市的政策,毕业时二分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落实了工作单位并能够提供办理改派手续材料的,都可以进行派遣,包括改回北京,因此原则上学校将不再为所有未就业毕业生保留户档。但是为了方便离校时就业手续尚未办完的同学,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户档留校:
1、京外生源在京就业已确定京内接收单位,且单位明确能够取得户口指标、手续正在办理中的。
2、博士生联系博士后流动站,近期不能办结手续的。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留学的学生可以申请户档在留学期间暂留学校,也可以二分回生源地。
4、公务员考录、中小学事业单位及各类基层项目进入或通过面试,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面试通知、体检通知、公示证明等)的。
*特别提醒*
属于北京郊区中小学、幼儿园等单位工作三年再落户的毕业生,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办理:
①户口在校的毕业生:毕业时先领取二分回生源地的报到证回家办理落户手续,档案暂存北语,学生落户完成后,凭借原报到证上下两联+签署完成的三方协议+北京市人社局接收函办理改派至用人单位的报到证和档案迁出手续。
②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毕业后档案暂存北语,拿到落户接收函后,凭借签署完成的三方协议+北京市人社局接收函办理报到证和档案迁出手续。
注:如遇政策更改,请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
2.温馨提示
( 1)户档留校期内,如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己签订就业协议书落实就业单位、接收手续齐备的,学校将会协助毕业生办理教育部统一制订的 《就业报到证》及户口和档案转寄手续。
(2)按照教育部及公安部相关规定,毕业生户口、档案暂存学校期间,只能办理与就业相关的手续 (就业派遣或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其他情况下均不能使用户口、档案,即:
无法办理出国护照、结婚登记手续;
丢失身份证无法补办:
录取研究生后不能直接转户转档,档索需转回家庭所在地后再转至录取学校或单位:
不开具婚育、升学、出国(境)、保险、购房、出生、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学历、经历、财产继承等证明。
(3) 毕业生应向学校准确提供本人的联系地址和通讯方武,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联系就业创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