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及规格: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有系统化管理思想,对本专业相关领域的发展动态及新知识、新技术具有一定的敏锐性的专门人才;培养具备职业道德与国际视野,满足现代管理需要的高素质人才。在专业上掌握管理学与经济学基础理论以及信息与工程相关技术知识;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工具等各种手段获取相关知识,综合运用本专业相关知识和方法进行信息系统规划、分析、设计和实施,并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定量分析能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创业能力;能够掌握通过数据分析等手段支持组织管理决策的相关理论与方法。
特色:面向语言智能培养本专业人才,培养了解语言智能相关理论、方法与技术,能够将语言智能与领域智能应用相融合,解决领域信息管理类综合问题的应用型人才。外语方面能用英语进行专业沟通,能融入跨国团队的国际性人才。
(二)培养规格
学生在校期间将系统地学习现代信息管理的理论、方法和手段,信息系统的分析、设计、实施与运维,计算机软件的系统集成,各种数据的信息集成与分析等技术,掌握以信息集成和信息系统开发为核心的信息处理技术,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传播技术,以及以数据库技术、各种实用软件为核心的信息服务技术,以文本处理与挖掘为核心的语言智能技术,以满足国家信息化建设对信息管理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
1、学位与学制
基本学制为 4 年。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规定条件的,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2、知识要求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
(1)了解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等基础知识,
(2)掌握管理科学与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基本原理;
(3)掌握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与运维管理的方法;
(4)掌握数据库、计算机网络、信息资源与管理等应用技术;
(5)掌握语言信息处理、数据分析相关的原理和方法;
(6)了解本专业相关领域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
3、能力要求: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能力:
(1)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
(2)具备融合所学信息技术与经济学、管理学、数学等知识,以文本数据处理与挖掘为特长,有解决
领域信息管理类综合复杂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与收集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4)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备用英语进行专业沟通的能力;
(6)在相关专业理论与实践方面初步具备创新创业能力。
4、素质要求:拥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具备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具有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体魄。
二、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一)准予毕业课程学分:157 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 30 学分,通识课 12 学分,外语必修课 16 学分,
专业必修课 60 学分,专业选修课 31 学分;
(二)课程总学时:2594 学时;
(三)教学总周数:127 周;
(四)社会实践、实习:4 学分; 阿
(五)毕业设计:7 周,4 学分;
(六)毕业设计时间安排: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五月底。
三、专业主要课程:
C 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面向对象程序设计(Java),数据库原理与应用,计算机网络,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统计学,管理运筹学,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电子商务,ERP 原理与应用,计算语言学,机器学习,项目管理,人工智能。
八、主要实践环节及时间安排:
(一)军事训练,2 学分,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社会实践,2 学分,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大一、大二暑假期间;
(三)专业实习,2 学分,安排在第 6 学期;
(四)毕业设计(论文),4 学分,安排在第 8 学期;
(五)实验课程,安排在各个课程中,分布在第 1 至第 7 学期。
四、毕业要求: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
(一)遵守学校纪律,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合格;
(二)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合格以上的成绩,获得符合毕业要求的课程总学分;
(三)完成毕业论文,参加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经所在学院教学委员会及学位委员会审核鉴定后,准予毕业。
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各类课程修满 154 学分,并参加学校规定的实习、劳动、军训、毕业论 文等各个环节,成绩合格,方可毕业;
(二)必修课采取考试形式,一般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两次;选修课一般采取考查形式,每学期一次(期末),学期总成绩参考平时、作业和出勤情况;
(三)含有实践课时的课程,其考试方式可采取笔试(闭卷,开卷)、上机的方式,闭卷考试至少有 A、B 两套试题,逐步过渡到以上机、实验为主的无纸化考试;
(四)实训类项目,包括各类大学生创新项目、教师课题项目,主要从事与企业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用为内容的实训。
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德智体合格,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经所在院系全面鉴定后准予毕业。